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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五峰县城市生态环境绿色修复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6】1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渔洋关镇。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统筹推进六大区域生态绿化改造,分别完成五线谱片区、十二生肖节点、大丽寨节点、呼北高速入口山体的植绿、设施完善与山体修复工作,同步提升2235米高速连接线景观,修缮2548米生态廊道及1062平方米破损路面,并配套各类附属设施,筑牢区域生态环境基础。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51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初步设计方案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设备、材料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单位成员)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工程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互相兼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补充说明: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6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12、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 (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9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请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0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七、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八、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38-1号
联系人:庞梦
电 话:198713088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渔洋关镇天池路28号五峰物流园1栋
项目负责人:向维
联系电话:13986769625
十一、异议和投诉
11.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异议(质疑)联系人: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986769625
(2)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9871308872
11.3投诉联系人:
(1)行政监督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7-5758420
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