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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城区排涝通道及易涝点改造项目二标段京山市城区排涝通道及易涝点改造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HBSJ-202511SZ-010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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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11SZ-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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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京山市城区排涝通道及易涝点改造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以 京审批字【2025】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京山市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DN1500雨水管网1890米、DN1350雨水管网1557米、DNlOOO雨水管网1350米、DN800雨水管网2930米,新建排水渠道(轻机大道-绿林路-大中路)1239米、渠道断面3×3米,新建检查井216座、雨水口426座,管道固化修复572米、开挖修复2288米、混错接封堵208处、 易涝点改造9处,购置龙吸水(流量800m³/h, 扬程30m)移动排涝设备7台(套),安装液位计、流量计、水位计、 阀门、控制柜等城市生命线排水监测感知设备98台(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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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勘察和设计: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物探、岩土工程勘察、管网普查、管道探测检测、资料收集整理等;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勘察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②设计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 (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0 合同估算价:12640.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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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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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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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勘察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设计、施工项目或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设计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工程费用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4)设计负责人要求: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5)施工负责人要求: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6)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3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7)以上所有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财务要求: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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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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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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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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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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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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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