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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兴发系列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9:53:34

1.招标条件

宜都兴发系列场平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6]65号),招标人为宜都市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场平范围西侧位于贮原输送总站厂区边界(含万华入驻地块),东侧位于现状碾子河堤岸,北侧位于九道河一公里保护范围线,南侧位于兴发四号路南200m。东西向最宽约915m,南北向最宽约715m,场平总面积461329.6m2,约692亩。

兴发一号路南起三号路与七号路交叉口,向北过贮原输送总站后与兴发四号路平交,而后向东侧延伸,跨碾子河后止于现状兴发厂区内部道路,道路全长2590.381m,双向四车道,红线宽20m,设计车速40km/h,城市次干路。近期实施至碾子河,远期场平后实施至道路终点。

兴发四号路西起兴发一号路,向东侧延伸,跨碾子河后止于现状兴发厂区内部道路,道路全长1091.913m,双向四车道,红线宽20m,设计车速30km/h,城市支路。采用箱涵形式跨碾子河,箱涵建设属于本工程范围。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化工园内。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及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的要求,及《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

3.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各1人,专职安全员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提供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须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工作量占比达到50%以上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⑤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⑥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324日至2026年33123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79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招标机构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开标厅组织网上在线解密。招标机构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在申请截止时间后,申请人根据招标机构的提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实时在线关注解密情况。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324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2 招标人:宜都市高新技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陆逊大道170 号

联系人:梁郅杰

联系电话:13387257708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项目负责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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