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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装置工艺优化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9:09:39

 1.招标条件

选矿装置工艺优化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码:2606-420550-04-02-9889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2.2项目概况和规模

对现有220万吨/年选矿装置进行工艺优化改造,新建1座浮选厂房,增加12台浮选机及配套设施,提升磷资源利用率

2.3招标范围:

2.3.1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发放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单等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调试。涵盖装置界区内及与界外对接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含防腐及绝热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3.1.1建(构)筑物及其基础等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图纸范围之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以及改造配套内容改造施工,含装置基础工程(含桩基)、钢结构(按设计院要求钢结构做防火涂料施工(如有))、屋面防水、外墙涂料、外墙保温、装饰装修、防腐等;

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废物(如油漆桶、油漆渣等),承包人定点贮存,承包人负责合法贮存和处置,承担处置费用,办理转移手续,所有资料台账原件移交给发包人存档;本项目涉及到的一般固废(如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定点贮存,承包人负责合法贮存和处置,承担处置费用,所有资料台账原件移交给发包人存档。

2.3.1.2电信、电气、仪表、DCS、消防专项等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设备设施、工艺管道等安装、试压、吹扫、碰头调试,包含现有浮选装置设备及管道调整改造对接,实现新旧系统匹配衔接;非标设备(含内衬)现场制作、安装、调试;解体到货设备现场组装(含爬梯栏杆等设备设施)、焊接(如有);设备材料的卸车、转运及保管;工程资料整理、收集及移交(含施工资料)。

2.3.1.3消防、火灾报警、给排水、地下管网(含防腐)、暖通、排水沟、事故水池、防雷接地、照明(含应急照明)、防腐防渗、保温保冷等施工;界区内地坪、道路(含路缘石,以及所有设备进场道路及场地)、管沟(管架)、电缆沟(桥架)、静电跨接、防火封堵、现场可视化、伴热等施工。设备内润滑油(脂、含设备内清洁工作等)填装。

2.3.1.4本标段设备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及电气系统通讯电缆接至上级供配电系统中并负责接线调试(含电缆敷设);本标段电信(电消防、消防通讯等系统)及DCS等通讯电缆(光缆)送至中央集控楼接线端子柜内并负责接线调试等均属于本工程范围。

2.3.1.5 三查四定整改、配合第三方无损检测(无损检测由发包人负责,按发包人要求落实检测现场安全作业措施)、管道设备清洗、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动设备单机试车;并完成具备联动试车条件的全部安装、验收、维护、移交等工作,配合预试车时的故障处理、配合化工投料试车时的故障处理,数字化交付(含无损检测)直至最终工程交工验收,项目竣工资料存档齐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政府各类批准和许可文件。

2.3.2材料设备供货范围

2.3.2.1发包人提供设备:

工艺设备:合同专用条款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电仪设备:电气设备(变压器、配电柜、电气控制柜、变频器、现场配电箱、操作柱、UPS、EPS、照明)、仪表及仪表类设备(流量类、温度类、分析类、压力类、物位类、DCS、GDS、仪表保护箱、传感器类)、阀门(含仪表自控阀)、电信设备(含电消防)

2.3.2.2发包人提供安装主要材料:

工艺材料:不锈钢管道及管件、不锈钢板材,不锈钢法兰不锈钢阀门,所有垫片

电仪材料: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缆高分子桥架

2.3.2.3承包人供货范围: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外,其他全部由承包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吹扫、试压、试漏临时物资(含垫片)、仪表类短接、绕性管(304)、穿板接头、垫铁及紧固件等安装辅材、所有设备设施一次二次灌浆等)。供货时按照材料验收规范进行检测检验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最终列出详细清单以双方确认为准。油漆、内防腐材料(胶板、衬塑材料)、保温材料等由承包人直接采购,严禁由分包施工单位采购,承包人需提供与原厂家的供货单、发票、合同复印件(应能明确体现购买方、销售方单位信息、采购数量,涉及价款部分除外)作为直接采购的证明凭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样并送第三方检验。由承包人采购的非标设备合同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认可后再签订执行。现场所有钢材类的工程材料边角废料不允许带出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及时清理并送至发包人的指定堆放地点,由发包人负责处置。承包人应将未用完的材料在完工后5日内清理完毕,从发包人领用的剩余材料应及时退库并办理相应手续。

2.3.2.4所有施工机械由承包人提供。

2.3.3施工发包范围

2.3.3.1发包人施工范围:除承包人施工范围以外的施工。

2.3.3.2承包人施工范围:

详见2.3.1,主要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新建浮选厂房,并增加相应设备安装(包含管架、管道、电缆桥架、电缆敷设,原有厂房管道改造、火灾报警系统等)、基础及地槽、配电室、自动配药装置、风机改造等改造内容,及以上装置其他附属设施。

②发包人和设计院在施工过程中所提出的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也属于本范围。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附件约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GBT 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或GC1或GCD。(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其他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评委将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

3.6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按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拟派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C3证);当拟派专职安全员多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进行配置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6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820日至2026914日2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91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820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B区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3886666870

招标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0717-8868083 yhsjd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廖紫辉、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电话:0717-6948807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设计人(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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