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清河四桥改造项目施工(XYSZ-JSGC202610SZ-04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10SZ-046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清河四桥改造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四桥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高发改审批发〔2024〕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团山大道清河店村,起点桩号K0+000,跨清河,止于团山大道与陵园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0+670。项目全长670m(其中桥长235.36m,接线长434.64m),现状左幅桥宽11.75m,保留左幅桥,同时在左幅桥的左侧挑梁加0.25m宽的桥梁;现状右幅桥宽9m,右幅拆除后,新建21m宽桥梁。建成后全桥宽度2x16.5=33m,满足双向六车道要求。左幅拼宽部分通过桥面现浇层和铺装与老桥连接,右幅新建部分与老桥保持2cm距离。 其他:建设内容:桥梁工程、引道工程、其他工程等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 月1日 合同估算价:3384.184201万元 |
|||||||||||||||||||||
|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申请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3财务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2)申请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29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5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施(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3)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1.8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1)申请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申请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不少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少于“合同估算价40%”的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申请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申请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
2026年10月16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