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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SZZX-202512SZ-62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13:29:47

 

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2SZ-6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高〔20256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筹:178430300.00元(占比:100%,招标人为 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北部,新107国道以南,桃源大道(规划)以东,武广高铁与京广铁路(客货)相交处以西 

建设规模: 包含五条道路,全长约5471m,占地约201亩。王家祠路、货场西路、货场东路、货场北路,均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货场南路为配套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只实施管线。具体为(1)王家祠路,G107~粮储南路,全长2037.084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30m;(2)货场西路,G107~铁路货场区出口,全长689.317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30m;(3)货场东路,G107~铁路货场区入口,全长801.429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30m;(4)货场北路,王家祠路~货场东路,全长943.043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30m;(5)货场南路,王家祠路以东,全长1000.000m,一般路段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内容为王家祠路、货场西路、货场东路及货场北路实施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绿化工程等;货场南路实施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施工图图审,设计交底、设计跟踪服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0201

合同估算价:     178430300.00   

2.3 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1)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其中,注册建造师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12120000 202512172359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106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

    址: 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 

    编:437000

    编:437000

联 系 人: 艾雄

联 系 人: 张俊、孙晓芝 

    话: 15972496169

    话: 13907240958 

    真: /

    真: 0715-890889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2268654@qq.com

    址: /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行咸宁咸安支行

    号: /

    号:559975475430

 

 2025   12    11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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