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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长江沿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九龙渠扩挖工程)勘察设计(JZJI-202602SL-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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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JI-202602SL-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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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江陵县长江沿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九龙渠扩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24】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四湖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江陵县四湖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联标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 勘察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江陵县; 建设规模:11.5公里渠道扩挖、边坡整治、护坡及渠系建筑配套,工程总投资约6800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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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九龙渠扩挖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封孔)、测量(含前期测量、竣工测量)、工程验收等全阶段勘察(测)设计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成果报审报批工作,以及保证各阶段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个 ;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0。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配合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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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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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水利工程的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扫描件。(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⑦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②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成立不满一年的则不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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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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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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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7.1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7.2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2月26日至 2026 年3月2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为: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19日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3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716-8217581。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7.4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的方式开展评标。7.5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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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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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水利和湖泊局,电话 0716-4730166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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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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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