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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金桂路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咸宁市金桂路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HBNX-202607SZ-012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NX-202607SZ-0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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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金桂路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片区 建设规模: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网总长1.71km,新建DN800-DN1000雨水管网总长0.939km;雨污混错接点改造54处、管网病害修复34处、管道清淤94处;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新建DN300-DN600污水主管长13.58km,DN300-DN1000雨水主管长6.3k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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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本项目前后期相关手续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图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平、临时便道(如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4)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 合同估算价:10272.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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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含完成图审),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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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是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 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满足):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 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满足):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履约能力。(3)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下列业绩之一:单项投资额0.7亿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8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额0.7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0.7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类或工程总承包类业绩须同步提供佐证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类业绩须同步提供佐证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4)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②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④其他人员要求详见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交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 电子交易平台 ”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详见预审后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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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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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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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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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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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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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