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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HBSY-202601FJ-002002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6 12:31: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HBSY-202601FJ-002002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1FJ-002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以及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招标人为十堰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人民医院
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面积约900平方米,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室内拆除、墙顶地改造及装饰装修、室内水电暖等施工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1
合同估算价:345.4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装饰装修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和税务机构 (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的公共建筑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截图及网站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荣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朝阳中路 39 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6单元70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人:
毛月珍
电话:
0719-8637022
电话:
1867119516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26日
附录: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老旧病房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辅助检查用房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标段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的公共建筑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截图及网站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附录二:投标人人员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和税务机构 (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装饰装修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人

 

施工员

持有建筑装饰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质量员

持有建筑装饰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安全员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人

材料员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资料员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机械员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标准员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劳务员

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人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需求。


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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