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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走马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10QT-0020010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15:00: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走马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10QT-00200100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610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走马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4-422828-04-01-5078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兴程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兴程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走马镇堰垭村、杜家村等7个村进行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一体化融合建设,建设茶园5000亩,油稻轮作种植基地2500亩,甜柿种植基地1500亩,建设农业产业配套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和智慧农业设施。在产业基地内配套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交钥匙工程,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本合同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及修改、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的设计配合与服务;(2)采购:本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苗木(茶树苗、甜柿树苗)、管材、构配件等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检验试验;(3)施工: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农田整治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及生态修复工程、管网工程、智慧农业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的施工;(4)其他:工程验收、试运行、竣工资料编制与移交、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0
  合同估算价:2229401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房建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③水利设计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④房建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市政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水利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按照其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专业工作提供对应类似业绩。)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具备①和②。①单项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②单项投资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项目金额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1.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职称证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施工员1人:持有市政工程施工员或土建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 ; 安全员不少于2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安全员1人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质量员不少于1人: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不少于1人 :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机械员或劳务员不少于2人 :提供相关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1.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7其他要求:因系统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3.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自由组合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即可,资质和等级的认定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进行认定。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各成员自由商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权利义务、工作分工、职责和权利、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划分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事项,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因系统字数限制,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要求移至本栏 3.1.7其他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 ②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⑥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⑦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10-21至2026-11-11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数字认证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 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彭乾胜   异议联系方式:17340512089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兴程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走马镇梅坪村五组1号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 B 座 6-10 楼
  招标人邮编:445801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涂大律   项目负责人:彭乾胜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29   代理联系电话:1734051208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九峰大道16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龙志华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82328
2026年10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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