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ZD-202609SZ-012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16:27:31
资格预审公告
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ZD-202609SZ-012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9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随州市城北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随曾发改审批【2024】2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城北片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随州市城北污水厂配套DN800-DN1000 污水管网 27.8 公里及检查井等配套设施,主要涉及:桃园东路 DN1000 污水管网 2315 米、明珠路 DN1000 污水管网 2420 米、清河路 DN1000 污水管网 1390 米、鹿鹤大道(太山路-青年路)DN1000 污水管网 3322 米、六草屋大道东段 DN1000污水管网 2000 米、东风大道(中心大道-北外环)DN800 污水管网3489 米、太山路 DN800 污水管网 1591 米、中心大道(裕民大道-G316)DN1000 污水管网 770 米、经开路(裕民大道-G316)DN800污水管网 750 米、清河路延伸(北郊工业园)DN1000 污水管网1500 米、裕民大道北段(新春路 -随州大道)DN1000 污水管网1895 米、裕民大道南段(烟化路-青年路)DN1000 污水管网 2839米、新工一路(两水一路-G316)DN800 污水管网 1800 米、博达路(汉丹大道-G316)DN800 污水管网 1700 米,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 1114 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内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完成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内容;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合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竣工后须向业主单位移交全部完整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2)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 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
     合同估算价:6305.422万元
  2.3其他:本项目资格预审后进行的招标工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 、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 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有效)。(4)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成员应具有协议分工范围内对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分别认定。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正式联合体协议书,清晰约定各成员工作分工、权利、义务、内部责任划分,书面指定唯一牵头人;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办理本项目投标报名、答疑、递交文件等全部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协议书须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另行组建新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查实,该单位及所属全部联合体投标均予以否决。④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资料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⑤联合体中标后,全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本总承包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价款、违约赔偿等全部事项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西城沿河大道116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南郊擂鼓墩大道中段阳光水岸3号楼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倪洪佳
    项目负责人:
胡好、曹秋菊、何甜甜
    电话:
0722-3319458
    电话:
0722-38186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36550501@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16号
电话:
0722-3319900
传真:
0722-3319900
邮政编码:
441300
2026年10月08日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