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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及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项目(ESZZ-202608FJ-007001001)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17:18:29
资格预审公告
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及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项目(ESZZ-202608FJ-007001001)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SZZ-202608FJ-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项目及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恩施州发改审【2025】123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6-422801-04-01-1458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院内
  建设规模:拟新建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1栋和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1栋。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总建筑面积22541.94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2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配套建设市政管网、园林绿化、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室外停车场、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等附属工程,并购置相关设备设施;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总建筑面积7537.2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 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市政管网、园林绿化、人防工程等。
  其他: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EPC模式,承包单位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原施工图设计优化(运用BIM等工程技术)、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对接前段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图审、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2)本项目虽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但投标人须对原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查、复核以及对原施工图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进行优化、修改、补充或者完善,并对优化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投标人未改动的原施工图设计)承担全部设计责任,且投标人不得以原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瑕疵、错误、遗漏等)为由免除投标人的任何设计责任;(3)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全部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如人防、智能化、供水、变配电、燃气、电梯、景观、污水处理工程等)。专项工程和细部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可由投标人分包给具备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完成,但分包前须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功能需求,如招标人需求发生重大变更,招标人可选择对变更部分另行招标或者与投标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变更范围、主要技术指标及相关费用计取方式等内容;(4)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优化和深化后的全部施工图预算编制及专项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概算所涉及的相关工程物资(含工程设备、医疗专项装饰及机电)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2.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水电工程(含自搭火点〈接入点〉起的报装、采购、施工、验收及维护);(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强电、弱电、智能化、综合管线、给排水含二次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消防等专业)、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照明、入口建筑等)、幕墙、人防、天然气、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3)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4)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实施内容按相关计量计价规范予以计量,部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取消或减少不调整中标下浮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合同估算价:131167471.95元
  2.3其他:(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或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申请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3)合同估算价131167471.95元,其中恩施州中心医院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恩施州失智老人养护中心)项目94998595.37元(含工程费用89139141.72元,预备费4838922.43元,优化设计费1020531.22元),恩施州中心医院新区医疗中心后勤服务楼项目36168876.58元(含工程费用33928245.97元,预备费1851242.30元,优化设计费389388.31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申请人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和施工);或者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近3年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及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设计业绩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时间为准。(联合体应各单位分别提供相应业绩,可以是EPC业绩,也可以是单独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应提供EPC业绩) (4)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曾担任过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完成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在申请人单位;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申请人单位;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土建施工员1人、建筑装饰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土建质量员1人、建筑装饰质量员1人、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土建安全员2人、机械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土建安全员持C2或C3证,机械安全员持C1或C3证)。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2026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申请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 (5)财务要求: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提供近三年度(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三个年度,提供成立日期后至今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年度,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300万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6)信誉要求:①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相应的声明,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7)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申请人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申请人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若有上述情形,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联合体参与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1日 至2026年08月26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和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蔡晓曦
  异议联系方式:18272297470
  备注:电子邮箱273124664@qq.com
  招标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湖北博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赵宸
  项目负责人:陈燕滔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95301
  代理联系电话:0718-698666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龚诚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68209
2026年08月21日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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