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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质优化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质优化提升工程总承包EPC(HBXC-202608FJ-00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C-202608FJ-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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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水质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607-421127-04-01-78769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小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本级财政资金:60%;自筹资金:40.0%,招标人为黄梅小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小池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镇江北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HMF+RO双膜系统,处理能力10000m³/d(工业废水)(产水5000m³/d,RO回收率>=50%),土建一次建成、设备一次安装;新建浓水芬顿处理系统5000m³/d,采用“pH调节+芬顿氧化+中和脱气+混凝沉淀”组合工艺。总用地约4865.65㎡(含四周道路,位于污水厂二期预留用地)。新建3座单体建构筑物:中水回用车间(建筑面积约2200㎡)(HMF+RO双膜系统、中间水池及提升泵房、加药间)、Fenton氧化系统(含储罐区)、Fenton沉淀池(建筑面积约450㎡)。配套厂区管线、供配电、自控仪表、消防、通风、道路及绿化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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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各职能沟通协调、地块调规等规划论证、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测检验工作。同时包含办理规划验收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包含竣工测量、竣工图编制、按照有关标准规定需施工企业开展的检验试验等工作; (3)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01 合同估算价:3607.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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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60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02.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54.78万元,工程预备费103.73万元,建设期利息24.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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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述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整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资质,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之一:申请人近5年①至少具备1项项目合同总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②至少具备1项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③至少具备一项项目合同总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注:项目合同总额、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证实金额数据指标也可。施工及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均予认可,联合体的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成员承担的专业工作提供对应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①应当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②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项目合同总额或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注:项目合同总额、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证实金额数据指标也可。施工及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 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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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6日至2026年08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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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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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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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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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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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