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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陆城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4]189号、都发改审批[2025]485号)。建设单位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陆城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施工监理
(2)项目标段编号:YDA990002-202601-01
(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成品陆城综合物流园区料堆场工程和码头工程,其中陆城综合物流园区成品料堆场工程为建设总占地面积11.04万m2、满足2000万吨/年运输存储需求的成品料堆场,输送介质为石灰岩及白云岩建筑骨料,主要建设内容为成品骨料存储和转运系统、供电系统、通风除尘和给排水、消防系统,主要建(构)筑物包含1#和2#储料仓、综合办公楼、1#和 2#变电所、T6#~T10#转运站、综合仓库、消防泵房、设备间、卸车间、初期雨水池、消防水池和蓄水池等,以及配套设备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陆城综合物流园区码头主要解决张家冲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的建筑骨料水运出口问题,其总设计吞吐量应与陆城综合物流运输廊道项目总运输量相匹配,远期需满足每年2000万吨的运输需求,本次技术改造升级重点针对龙窝码头2#泊位、满胜贵码头1#泊位以及宏顺码头的1#、2#泊位实施提升改造,改造后4个散货泊位设计吞吐量为2000万吨/年。
(4)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5)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龙窝村五组。
(6)招标范围: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陆城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的监理。
(7)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8)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9)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10)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同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
(5)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人员社保:拟派本项目的以上监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医保或公积金(三者中提供其一即可)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相应方)或其分公司。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房建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2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8、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9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毛国梁
异议联系电话:13117278299
2.招标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联系人:朱盼
联系电话:0717-4837769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莲花堰社区松宜新家园商铺201-1室
联系人:毛国梁
联系电话:13117278299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