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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XYSZ-JSGC202609SZ-03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17:20:27
资格预审公告
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XYSZ-JSGC202609SZ-03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09SZ-03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一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高发改审批发〔2025〕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团山镇。
     建设规模:汉江北路北延伸段(大力大道—樊十二号路)道路工程南起大力大道,北至樊十二号路,全长约855.608m,道路红线宽度42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
     其他: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②施工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调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合同估算价:4483.884057万元
  2.3其他:(1)本项目不采用施工过程结算;(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实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1.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用)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没有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1.7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1.8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1.9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10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招标人邮编:441000
招标人联系人:王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03536388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内环东路襄阳华中科技大学先进制造研究院(园区内)A座二楼
代理邮编:441000
项目负责人:姜磊
代理联系电话:15971090078
代理传真: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6年09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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