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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老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全过程服务(ESLF-202512SZ-00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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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512SZ-0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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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老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全过程服务已由来凤县水利局以来水利文〔202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绿水镇、旧司镇、大河镇 建设规模:通过全面的系统治理,解决流域内的防洪安全、水质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关键问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湖水系互联互通、河湖堤岸功能性改造、水域空间保护与修复、岸线管理保护以及智慧监管设施建设五大方面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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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为湖北省老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提供前期工作全过程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勘测(含岩土工程勘察、放(验)线、地形测量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以及对本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优化和提升,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并取得部门的批准和认可。设计成果包括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图纸、文本、概算及相应电子文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5。 其中: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指定为准,其中:工程全部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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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该项目设计费取费标准按照初设批复的直接工程费不超过百分之4取费,投标人按不超过该取费标准进行报价,最高不超过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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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同类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⑦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和“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上述①-⑦点要求的承诺或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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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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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24至2026-01-1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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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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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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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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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lf.eszggzy.cn/lf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 异议联系人:唐女士 | |
| 异议联系方式:0718-6079168 | |
| 备注: | |
| 招标人:来凤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
| 招标人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档案大楼23楼 | |
| 招标人邮编:445700 | |
| 招标人联系人:夏女士 |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275091 |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 招标人网址: | |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
| 代理机构: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C小区10号 | |
| 代理邮编:445700 | |
|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 | |
| 代理联系电话:0718-6079168 | |
| 代理电子邮箱:2696279952@qq.com | |
| 代理网址: | |
| 代理开户银行: | |
| 代理银行账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来凤县水利局 | |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来凤县档案馆 23 楼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299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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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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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