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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二标段(HBZD-202606GL-001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5:49: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曾都区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二标段(HBZD-202606GL-001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606GL-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2026年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已由随州市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随曾发改审批[2026】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
建设规模:拆除重建本区 5 座桥梁,分别为:洛阳镇赵家台路桥、同兴二桥、张家咀桥、异地搬迁桥、大洼桥。新建桥梁宽度为7.5m。
其他:本项目乡道和村道中小桥按公路Ⅱ级标准设计。接线工程:乡道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 村道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km/h。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此标段为二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
合同估算价:490.30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如果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所有标段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中标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安全员、质检(量)员)常驻施工现场考勤制和“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制度,招标人在中标人进场时,查验中标人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 2、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制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直到交工验收合格,否则投标无效;或此前虽已在其它项目中标但可终止合同,不能终止合同的按合同价的5%予以处罚。 3、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工期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的0.1%进行处罚,最高处罚限额为10%签约合同价,没有承诺的投标无效。 4、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5、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在评标结果公示前后、中标公告发布前有权进行复核,包括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查,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明显过错或造假行为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及时报主管部门申请复评或报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曾都区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交通大道181号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545号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徐曼
项目负责人:
涂小娇
电话:
0722-3269892
电话:
132772269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52358731@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随州市编钟大道
电话:
0722-3586912
传真:
0722-3586912
邮政编码:
441300
2026年06月10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年未出现亏损;

(2)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3)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50万元。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②资金来源提供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银行授信。

③需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④资金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清晰可见,出具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为无效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2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公示截图。

②“近五年”是指工程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③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他地方关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与本附录注释不一致的,以本附录注释为准。

④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

(2)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上述第(3)条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其他要求应作出书面承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6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到岗承诺函,且承诺若中标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施工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质检(量)员

1

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上岗)证。

安全员

1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注:①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2026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②须承诺:若中标,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每月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多标段投标

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不齐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

5

“技术暗标”

   (如采用)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6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2

资质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3

财务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4

业绩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5

信誉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6

主要人员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7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8

其他要求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及备注的规定

19

联合体投标人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项的规定;

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

投标报价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同一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总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调价函;

(5)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②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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