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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新建7号学生宿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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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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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新建7号学生宿舍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新建7号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工程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武汉工程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高校学生宿舍工程,项目新建1栋地上16层、地下1层的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约25263.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691.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72.2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建筑高度约60米。项目主要建设学生宿舍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其他:本项目已完成详细地质勘察,属于岩溶中等发育场地,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新建7号学生宿舍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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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所有初步设计内容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竖向、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含二次构件)、抗浮、地基处理、给排水(含热水、直饮水系统等)、暖通、电气、消防、安防、网络、装饰装修、幕墙(如有)、抗震加固、装配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供配电、照明、建筑智能化、通信、防雷、空调设施、室外工程、绿化景观环境、道路与排水、交通、废水处理、各类管道管沟管井管线、BIM、周边围墙与大门(如有)等的施工图设计,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外与周边现状建筑、地下室、景观、环境、道路、道口、市政或校内既有系统、设施、照明、安防、各类管道管沟管井管线(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消防、强电弱电)等的接驳、预留、废除或恢复等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图审查所需的相关计算书、计算图、计算表等成果;提交项目总体及绿化景观效果图(带上周边已有建筑、环境和规划建筑、环境)、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首层架空区域、门厅、电梯厅、走廊、公共洗衣房等)装饰装修效果图及每种宿舍户型的效果图(含尺寸与设计做法标注,地面、墙面、踢脚、顶棚、家具、空调、开关、插座、灯具、窗帘、门窗、晾衣杆、洗漱洗浴设施设备等),效果图不少于三套方案报发包人认可。 2.材料与设备采购及安装。 3.全部工程施工、调试、验收与相关验收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4.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 5.其他设计、施工及协调。 5.1用地范围周边的运动场还建、地上与6号学生宿舍道路接驳、地下室与6号学生宿舍接驳处理、与厂房周边道路连接、周边场地平整及绿化、用地红线内给排水网络与校园已有设施对应接驳、施工大门开启所需市政迁改与保护等的设计、施工及协调。 5.2 按发包人要求对南区配电房的设备及土建部分进行改造,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南区配电房增容改造工程图纸”。 6.配合与管理。对本项目热水系统、直饮水、洗机房系统BOT的配合与管理;对空调安装的配合与管理;对各类设备的调试、保修、售后维护、运营及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全力配合发包人开展竣工结算、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5 合同估算价:9534.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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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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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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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9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业绩),或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9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业绩)。
3.1.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在工程投资金额在9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方均应满足此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②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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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22日至2026年08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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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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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标段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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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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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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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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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