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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酉水河大桥项目二期连接线道路工程(K1+329.543~K1+45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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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602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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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酉水河大桥项目二期连接线道路工程(K1+329.543~K1+450)(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来凤县交通运输局、来凤县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投资函[2024]5号、来发改审批[2023]11号、来交工计[2024]11号、来财建发[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资金和县统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来凤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0.561公里,其中 K 线起点位于来凤县白杨坡,止点位于酉水河大桥,路线长约0.12公里,按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支线 A 为解决老百姓临时出行的一条便民道路,起点位于来凤县白杨坡地方道路,止点位于 K 线K1+329.543处,路线长约0.44公里,按四级公路 (II类)标准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沥清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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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0 合同估算价:2389080.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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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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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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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未被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注:各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建筑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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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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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2-10至2026-03-02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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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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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02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 投标人应同时递交与电子版相同的纸制投标文件 / 份。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 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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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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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lf.eszggzy.cn/l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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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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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备:(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3)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注:各投标人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建筑行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公路工程(以交工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注:(1)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2)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上述第 1.2.3.4.5.6.7.8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④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⑥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关于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人):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③至少担任过 1条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④拟派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关于项目总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投标人应提供关于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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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