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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 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511FJ-583001001
本项目 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隽发改【2025】2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融资、专项债资金和政府投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为 通城隽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县城区南侧五里镇,选址区域西至武深高速,东至五里大道,南至武深高速五里牌收费站:北至五保线;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一期园区工程涉及4个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15302.63㎡,总建筑面积为577331.53㎡,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11906.28㎡。其中1#地块规划为商贸服务中心,建设用地面积48079.56m,建筑面积为121138.53㎡,计容建筑面积为91301.50㎡;2#地块规划为鄂南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和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17299.62㎡,建筑面积为199033.09㎡,计容建筑面积为175523.51㎡;3#地块规划为通城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面积104219.07㎡,建筑面积为187451.79㎡,计容建筑面积为176847.32㎡;4#地块规划为鄂南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面积45704.38㎡,建筑面积为69708.12㎡,计容建筑面积为68233.95㎡;一期工程市政道路包含物流大道、纵一路、横二路、公园路、横三路共五条园区道路,其中物流大道为主干道,长1767.994m,红线宽度40米;纵一路为次干路,长1328.73米,红线宽20米;横二路为次干路,长303.668米,红线宽20米;公园路为次干路,长790.861米,红线宽20米;横三路为支路,长382.493米,红线宽 20米 。
2.2招标范围: 鄂湘赣商贸物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涉及所有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工程监测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基本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4、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近半年内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 3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资质;(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6)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7)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3.4其它:_ (1)该项目的概算建安费约210835万元; (2)服务期限: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全部工程检测服务,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11月26日 至 2025年12月02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8日08: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 nning.go6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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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通城隽城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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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68号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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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400 |
邮 编: 4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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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胡先生 |
联 系 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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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220274280 |
电 话: 0715-4295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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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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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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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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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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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1 月 25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