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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新螺片区水系连通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JZSJ-202603SL-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1:07:0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洪湖新螺片区水系连通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JZSJ-202603S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3S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新螺片区水系连通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荆发改审批【2025】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资金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三峡专项资金80%比例,其余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目标是改善和优化洪湖水系连通状况,提升水动力条件,增加湖区水生植被覆盖率,促进湖区生态环境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系连通工程:对现有通道连通性恢复13.64km。包括在金坛湖-排洪闸北侧新建一条5.46km水动力通道,动力通道宽20-30m。2、生态修复工程:对位于码头往南3km处的水域进行水生态修复。包括水生植被恢复264亩、生态围隔建设1806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洪湖新螺片区水系连通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概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服务工作,以及配合勘察(测)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其中:招标人明确指示开始工作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深度要求和报规要求的成果文件(含概算文件)。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6)信誉要求: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5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方式开展评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电话 187720042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洪湖市新堤街道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433200
邮编:
430061
联系人:
陈晓露
项目负责人:
董俊
电话:
18772606683
电话:
150073758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2576237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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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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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9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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