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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901001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5-420222-04-01-282193),项目业主为 阳新交建畅联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阳新交建畅联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阳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阳新县境内新建720kW液冷超级充电桩35套、360kW充电桩550套、250kw充电桩98套、180kw充电桩196套,包含土建基础工程、充电设施、变压器及配电设施、智能系统工程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土建基础工程
主要内容为充电桩基础879.00 座、箱变基础223.00 座、充电站标示牌基础879.00 座。
②充电设施
主要内容为充电桩建设安装,其中720kW液冷超级充电桩35套、360kW充电桩 550 套、250kw充电桩98套、180kw充电桩196套。
③变压器及配电设施
主要内容为箱式变压器223.00台、道路破除与恢复1318.50㎡、挖填方工程 1977.75 ㎡、交流电缆4395.00m、高压电力电缆8790.00m、电缆保护管14503.50m、避雷器879.00组、断路器879.00组、高压接线配套44.00组、接地装置879.00处、调试工程879.00处、车位配套(其中:车位划线27790.10m,挡车器879.00个)、消防工程(其中:灭火器223.00个、感烟探测器223.00个、火灾报警系统13.00套)、停车棚11646.75㎡。
④智能系统工程
主要内容为搭建充电运营综合管理平台1套、安装监控系统13套、无线通讯工程 13 套。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专业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图纸审查。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2)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预算、施工管理、验收及后期服务、竣工测绘及竣工图编制等。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上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9月20日 。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9114.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5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4.84万元,预备费877.36万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6848.75万元(其中工程费:16657.06万元(含建筑工程费:2492.31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4164.75万元);工程设计费:191.69万元)。
2.3 其他: 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黄石关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基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承担过一个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成员组成。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财务状况(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如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材料,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近几个月的财务报表等。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6年8月3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bid.hsztbzx.com/suite/login)",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6.2 其他: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高频证照免证明、合同网上签订、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工程款网上查询.具体操作阳新县人民政府网招标采购栏目中招标投标办事指南的高频证照免证明等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yx.gov.cn/zfxxgk/fdzdgknr/zbcg/zbtbbszn/202309/t20230914_1050510.html。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2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6〕2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招标人:阳新交建畅联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大道与兴富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办公楼三楼306房
联系人:郑洋
电话:0714-753998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东方御景小区南侧
项目负责人:钟威
电话:13972784844
行政监督部门: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投诉网址:http://www.yx.gov.cn/zmhd/bmzqlxdh/202203/t20220303_884383.html
2026年8月2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