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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8当阳北绕城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17:44:41

一、招标条件

G348当阳北绕城段新建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发改审批[2026]24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G348当阳北绕城段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全长约31公里。根据交通流量预测、地形条件及衔接需求,项目分段分期建设,采用不同技术标准。其中,一期:起于G348桐树桠村,止于白庙村南侧,长10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二期:起于白庙村南侧,止于远当路,长3.5公里(含沮河大桥),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三期:起于远当路,止于木店水库西侧,长17.5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含与高速、铁路的上跨、下穿)、交通安全设施、智慧交通系统预留管道、绿化及环保工程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4 招标范围:按照项目概况编制项目全段(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项目二期、三期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前期方案报批、图纸审查和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提供工程建设报建所需的图纸及资料,配合相关审查。以上招标范围不含铁路专项设计。

2.5 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总估算投资 19.80 亿元

2.6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164.45万元

2.7 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2.8 质量目标:所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成果文件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成果文件应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2.9 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3 12 18 00 分至 20260401 23  59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402 09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或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 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 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登录 网上开标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8.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勘察设计(双信封)”。

8.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 20260312日。

十、联系方式

10.1 异议联系人:王唯、赵金莲

异议联系电话:13349778110

10.2 招标人:当阳市交通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 46 号

联系人:陈思宇

联系电话:18202375462

10.3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当阳市航空路1-附1号

项目负责人:王唯、赵金莲

联系电话:13349778110

10.4 行业主管部门: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46号

联系电话:0717-3223432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2.1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2.2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3年、2024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或 2023年、2024年度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备注:

1.项目负责人与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设计分项负责人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概算分项负责人

1人

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勘察分项负责人

1人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上传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2.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是指:岩土工程或公路工程、路桥、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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