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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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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BK-JSGC202609SL-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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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堤防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康县堤防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后坪镇、过渡湾镇、黄堡镇等 建设规模:建设范围包括清溪河干流及其白果园沟、黄堡河、三溪沟、云溪沟等4条支流。主要建设内容:河湖系统治理;提升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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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湖北省清溪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2 合同估算价:1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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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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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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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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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合格标准和本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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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3拟派项目监理人员要求: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②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1人,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施工监理)2人。③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④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⑤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所有项目监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实行上岗刷脸考勤制度,每月考勤不低于22天在岗,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现场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现场项目监理人员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22天/月,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1.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7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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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CA 及标证通电子盖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09月09日00:00时至 2026 年09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或手机版 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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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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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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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