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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博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高博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DB)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DT-202609QG-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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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高博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0804-04-01-7775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产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产融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新源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荆山大道以东、崇仁南路以南、延福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1亩,总建筑面积3186平方米。新建门卫房、餐厅、站房、污水站、危化危废库、固废库、卫生间;配套建设消防、道路、停车位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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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含施工范围内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1)设计部分: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20 合同估算价:4070.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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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质量目标:设计图纸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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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净利润大于 0)。(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3.1.3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09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2000㎡或单项合同额≥3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设计)(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09月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2000㎡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 EPC 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1.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②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③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④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2名,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5)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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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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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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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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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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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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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监督电话:0724-8660326 纪委举报电话:0724-8660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