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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仙山贡水4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ESXE-2026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4 17:11: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恩仙山贡水4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ESXE-202602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E-202602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仙山贡水4A级景区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4】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宣恩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涉及工农街社区、上湖塘社区、白鹤井社区、兴隆街社区、莲花坝社区、宝塔社区。
  建设规模:包括景区管网更新工程(兴隆大道片区)、架空层停车位、围墙拆除、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绿化间隙带综合整治(兴隆大道片区)、儿童体育设施、老、旧公厕升级改造、道路维修及刷黑(兴隆大道片区)、路灯维修及新建、660LX4地埋式垃圾桶、智能识别四分类垃圾箱、多功能公交站、充电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资料备案、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1
  合同估算价:15748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a+b资质:a.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五年以来(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以上业绩包含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或 F+(EPC))、 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的任意一项均可。包括已完工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若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其它证明材料)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1.5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设计单位)。 3.1.6施工负责人:①房屋建筑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可同时由一人兼任(满足相应条件),也可按专业分工任职,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应由承担施工任务方的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由施工单位担任。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 ③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2-25至2026-03-1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ggzy/)、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意文   异议联系方式:0718-5834935
  备注:
  招标人:宣恩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浩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66号   代理地址:宣恩县珠山镇蔡宝山安置房1幢2-20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黄意文   代理联系人:向建萍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5834935   代理联系电话:1597241296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2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郭祖娜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801587
2026年02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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