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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9820260827003P | ||||||||
| 报建名称: | 智慧综合杆和电力配套及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营建设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8271950021463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智慧综合杆和电力配套及交通设施一体化运营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小华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欢 | 招标联系电话: | 18771999454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代康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120232539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武汉东湖高新区内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智慧综合杆智慧化升级改造工程、市政公共交通配套提升工程、配套工程、设备安装、临时设施及场地准备(含临水临电)、充电场站外电接入、联合试运转等全部工程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854.6609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604-420118-04-01-684460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2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8-28 19:00 ~ 2026-09-22 09:59 | ||||||||
| 投资总额(万元): | 2854.6609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适用于评定分离)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②具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注: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备独立承接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类似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②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下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下同。 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 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 7、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
| 备注: |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9、人员社保详细说明: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 2026年2月-2026年7月(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10、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要求:1.本项目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服务—服务指南)。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服务—服务指南)。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