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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花好月圆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EPC总承包)(HBSY-202511SZ-032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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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511SZ-0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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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花好月圆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汉江路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银河北路姚沟巷 建设规模:花好月圆小区及周边房屋主体修缮改造工程及绿化、照明、给排水、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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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28 合同估算价:2355.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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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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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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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承接过1项投资金额20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②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承接过1项投资金额2000.00 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③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承接过1项投资金额金额20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
(4)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鄂建设规〔2021〕2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③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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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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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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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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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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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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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