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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 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监理服务 (标段名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12SL-619001001
建设地点: 咸安区辖区内 。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40189.35万元。建设内容为:1、双溪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8000吨/天。向高桥河上游约3km处迁建取水口,新建固定式取水泵房1处,并铺设输水管道约3km;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重力无阀滤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含消毒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3.67km,建设加压站4座。2、高桥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8000吨/天。改造取水工程,并更新机电设备;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反冲洗设备间,新建混合器井、网格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排水排泥池、加氯加药间、柴油发电机房、管理用房等;新建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含消毒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85.87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65km,建设加压站8座。3、杨林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2000吨/天。改造完善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送水泵房及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混合器井、风机房等,建设加压站1座。4、大幕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4500吨/天。改造取水工程,并更新机电设备;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网格絮凝沉淀池、普通快滤池、送水泵房及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等;新建净混合器井、净水设备平台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81.6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77.59km,建设加压站6座。5、花纹水厂:供水规模为1440吨/天。改造厂区工艺设施,并更新部分设备;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45km。6、汀泗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5000吨/天。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清水池、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9.10km,建设加压站2座。7、南川源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0吨/天。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52km。 8、桂花水厂:改造后供水规模为5000吨/天。改造厂区净水构筑物及工艺设备、加氯加药间等,新建清水池、净水设备平台、反冲洗设备间等;改造延伸配水管道79.9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25.48km,建设加压站5座。9、思源水厂:改造延伸配水管道15.14km,建设加压站4座。10、联合水务:改造延伸配水管道41.4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9.30km,建设加压站8座。11、新建高升水厂及提升单村水厂工艺:新建高升水厂,供水规模为1100吨/天,新建净水设备平台、设备间、清水池、值班室,配套净水设备等;在淦河源头新建取水泵房1处;铺设输水管道3.9km;改造延伸配水管道54.40km,铺设村内管网及入户管150km,建设加压站3座。通过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及新建高升水厂减少单村水厂数量至20处,并对20处小型单村水厂进行升级改造。12、其他配套工程:建设水源防护、水厂化验室等,购置安装智能化管理系统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咸安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工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概况所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80 日历天,其中: 监理服务期 1080(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进场为准,完成时间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 日历天。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31073.94万元 。
2.3 其他: 最高限价:541.39万元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 资质,近 5 年承接过 至少承担过1 项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同类工程是指工程类型如: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安全饮水、农村供水等,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须具有 高级 职称,且被投标人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标信通、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2月09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15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58.52.132.225:8082/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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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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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
地 址: 咸宁市旗鼓村四组玉泉街100号4楼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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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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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永普 |
联 系 人: 饶东、熊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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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872596420 |
电 话: 17507244330、1898662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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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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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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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8 日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