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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高铁新区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715001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高铁新区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2-420222-04-01-360512),项目业主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专项债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众诚捷(湖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阳新县高铁新区 。
建设规模:1.供水管网新建工程。对阳新县高铁新区供水管网进行建设,主要包括新建供水管网11.15千米(站前南路、站前西路建设DN400给水主管3520m,沿独山湖路、龙马路建设DN300给水主管5480m,沿13号路、滨河东路建设DN200给水主管2150m)更换老旧管道10.14千米(阳新大道西改造DN400给水主管2640m,其他支路DN200给水管道7500m),管网加装压力及流量监测设备40套,更换智能水表2.5万只;
2.沿镇水厂更新改造工程。对沿镇水厂10万吨的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采用平流沉淀+反冲洗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的工艺路线,改造后供水能力提升至15万吨/天;
3.信息化建设工程。完善管网监测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泵站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专业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图纸审查。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各项审查等。2)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预算、施工管理、验收及后期服务、竣工测绘及竣工图编制等。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上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2月26日。
工程费总投资:27000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以财评审定价为准)。
2.3 其他: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 号)和《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建设规〔2025〕5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承担过一个合同额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 EPC 总承包项目、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 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4财务状况(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bid.hsztbzx.com/suite/login)",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7.2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高频证照免证明、合同网上签订、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工程款网上查询.具体操作阳新县人民政府网招标采购栏目中招标投标办事指南的高频证照免证明等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yx.gov.cn/zfxxgk/fdzdgknr/zbcg/zbtbbszn/202309/t20230914_1050510.html。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招标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科技楼7层
联系人:虞菲华
电话:18671489281
2.招标代理机构:众诚捷(湖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和谐大道路597号碧桂园蜜柚5号楼8层802室
联系人:张全雷、马志杰、侯婷婷、卢斯文、尹华杰
电话:15102799279、17702724456
3.行政监管部门: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投诉网址:http://www.yx.gov.cn/zmhd/bmzqlxdh/202203/t20220303_884383.html
2026年1月13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对“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5年的类似项目情况,则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4年2 月1日,则近5年是指2009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如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近3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5年2月1日,近3年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近3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5年7月1日,近3年是指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