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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蛋鸭智慧养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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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YC-JSGC202602QT-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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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蛋鸭智慧养殖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6-420684-04-05-6587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绿泽宜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45%贷款:79.55%招标人为湖北绿泽宜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城市智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流水镇邓林村 建设规模:蛋鸭养殖设施用房15795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5800平方米,配套供电、供水、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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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蛋鸭养殖设施用房15795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5800平方米,配套供电、供水、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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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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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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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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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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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5)除满足要求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余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人员(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单位缴纳的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不提供)。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①第(1)-(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本项信誉要求做出声明;②第(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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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09时15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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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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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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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