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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城东片区产城融合项目(EPC)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15:52:04
资格预审公告
恩施市城东片区产城融合项目(EPC)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608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城东片区产城融合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605-422801-04-05-42579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未来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未来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实施社区资产盘活利用、农贸市场改建工程,同步完成地下综合管道约66km及配套道路路面恢复、数字化设备、停车场约1.1万㎡及交通附属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全面补齐片区功能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与产业服务水平。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 EPC 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测绘、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
  合同估算价:448328600元
  2.3其他:(1)缺陷责任期 2 年;(2)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政府批文或以甲方确定的范围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的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申请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勘察资质:最低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3)设计资质:最低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4)施工资质:最低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类似业绩: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须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EPC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6)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单位)。⑤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⑥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注: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 (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 ”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 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⑧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⑨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在恩施州开展设计和施工业务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查询为准。注:上述①~⑧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上述⑨条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相应网页截图。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②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04日 至2026年08月08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滕舜
  异议联系方式:0718-8463186
  备注:
  招标人:恩施市未来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还建小区5、6号楼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子坝街道施州大道465号百佳苑B栋3单元2层203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邢祖秘
  项目负责人:滕舜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97110
  代理联系电话:0718-846318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大桥路 60 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龚诚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465612
2026年08月03日
备注:1.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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