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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净化工程(HBSU-202505FJ-008003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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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2505FJ-008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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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27号(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随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兜底(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随州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随州市龙门街60号随州市中心医院龙门院区世康大楼5-6层。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饰工程(含医用钢质门、医用自动门、医用抗菌器械柜、医用抗菌药品柜、医用抗菌麻醉柜、医用加温柜、医用保冷柜)、暖通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冷热源工程、土建(隔墙)工程、电梯工程、行为管理系统、手术室门口信息显示系统、铅防护工程,具体规模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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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含缺陷责任修补及保修期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8 合同估算价:1015.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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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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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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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 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 万元含洁净工程或净化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公告原始发布网站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1.4 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名。
拟派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相互兼职。
3.1.5 财务要求:提供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025年连续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已有的税收完税证明。
3.1.6 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 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⑨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 ”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⑩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 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②联合体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③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确定,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认定原则: 同一专业分工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完成的,按照其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专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的,按照其各自的专业资质来确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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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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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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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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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票决数量法的“评定分离 ”。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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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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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