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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江南里EPC项目(HBQC-202512FJ-01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18:20: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文澜·江南里EPC项目(HBQC-202512FJ-01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512FJ-0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澜·江南里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惠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占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蕲春县惠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蕲春县城南现代服务区,漕河镇八斗地村、东壁大道与南阳一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4854.84㎡,净用地面积44854.84㎡,总建筑面积87139.41㎡,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6722.9㎡,地下计容面积12472.3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勘察(如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主体的土建、水电暖通安装、装饰装修、消防、弱电、基坑围护、人防等,以及室外附属、道路、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不含各变电所电力设计、燃气设计及用地红线外 的给水、电力设计。(2)施工(含采购、预算编制):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② 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水利、绿化、电力、路灯、通信(含国防光缆)、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等有关的项目,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申报、验收工作。③具备验收条件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④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发包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6
合同估算价:34266.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之一。 ④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⑤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登记的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可兼任项目经理。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建筑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EPC总承包的业绩均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满足上述要求后,资格审查及评审时,该业绩视为有效;合同中无总投资金额的,需要提供初设批复或竣工结算金额或业主证明等证明资料;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 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日止前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含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惠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十里畈社区横支三路65号(自主申报)
地址:
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陈恩
联系人:
吕科慧
电话:
13635876362
电话:
181863538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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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12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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