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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都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改造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都发改审批[2025]497号文、都发改审批[2026]9号文批准建设。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五眼泉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吨/日,采用“改良型A²/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主体工艺。
(2)对现有红花套、城西两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其中,城西污水处理厂改造悬浮载体、专用搅拌器等设施设备73台(套);红花套污水处理厂改造进水泵、转碟曝气机、潜污泵等设施设备135台(套)。
项目建成后,可保障出水主要指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改善区域内长江水生态环境。
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中:勘察包括本工程详细勘察及后期服务等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勘审查、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建设资金来源: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财政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城西、五眼泉及红花套镇。
5.履约期限:
(1)勘察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配合甲方完成审查工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设计工作:甲方提交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配合甲方通过图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中第1款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由承担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提交;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勘察方)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0时00分。
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7月3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甘良奕
异议联系电话:0717-6932719
2.招标人:宜都市两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0号
联系人:陈彦陈
联系电话:0717-4806626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16-4号(三峡实业东湖D-13区4号楼)
项目负责人:甘良奕
联系电话:0717-6932719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