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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真烟真火及山岳绳索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HBNX-2026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0:52: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真烟真火及山岳绳索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HBNX-2026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X-202605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真烟真火及山岳绳索模拟训练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以咸发高(202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光谷大道咸宁市消防救援训练与战勤保障大队内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4700㎡,地面硬化面积为4700㎡,总建筑面积为3165.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长廊式燃热训练室、监控室、高空绳索训练设施(A、B塔)及配套训练场地、水、电、通讯等附属设施,其中:长廊式燃热训练室建筑面积为443.4㎡,监控、学习室建筑面积为72㎡,高空绳索训练设施A塔建筑面积为888.16㎡,B塔建筑面积为1761.76㎡。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初步设计图纸和初设概算相应内容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整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01
合同估算价:616.44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有),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 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a 或b: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高新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唐勃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587177489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电话:
0715-8136637
传真:
0715-8136637
邮政编码:
437100
2026年05月28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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