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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S252二期公路工程弱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20:47:19

1.招标条件

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S252二期公路工程弱电改造项目) ,已由宜昌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昌市兴山县榛子乡。

2.2项目内容:兴山县榛子乡省道252二期杆线改造。

2.3招标控制价:453.8007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履约期限: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兴山县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7.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非评定分离)

9、合同签订

本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兴山县)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系人:彭家豪

联系电话:13617179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

联系人:寇志丹

联系电话:18008602782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17-6459938、15090859920

招标人电话:15872531231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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