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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滚河流域王城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7:33: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枣阳市滚河流域王城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Y-JSGC202605SZ-0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滚河流域王城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农经[202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王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王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枣阳市王城镇资白河(滚河流域范围)
建设规模:(一)污水控源截污工程:新修污水管网1200米,配套污水提升纳管设施1套。(二)河道生态缓冲带治理工程:新修生态护岸880米,种植生态缓冲绿篱带1150平方米、行道树320株,配套河滨生态步道1020平方米。(三)水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工程:河道环保疏浚13650立方米;新建生态坝5道、太阳能增氧机3台套、漂浮式生态拦截及修复带1500平方米、地表流人工湿地床4955平方米,水缘植物床3000平方米;恢复挺水植物黄鸢尾、再力花、美人蕉计28.13万株,浮水植物睡莲3.75万株,沉水植物黑藻2250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污水控源截污工程、河道生态缓冲带治理工程、水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工程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竣工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30
合同估算价:9958425.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环境整治工程或水体(河道或渠道或湖泊或坑塘)整治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并加盖公章); 3.1.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上述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5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1)-(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未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阳市王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王城镇盛隆大道273号
    联系人:孙江波
    电话:1398636669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襄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185号幸福天地6号楼7楼
    项目负责人:张光典
    电话:13647100281
    电子邮件:3792795963@qq.com
(3)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路 50 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联系人: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电话:0170-6321372
    电子邮件:
2026年05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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