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花山河街区城市更新配套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6-01-24 17:00:00
报建编号: 4201192510300001
报建名称: 花山河街区城市更新配套市政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512220951301113
招标项目名称: 花山河街区城市更新配套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张磊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谢丽萍 招标联系电话: 1399551951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王沛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622495609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镇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初步设计(含概算)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92.420000 立项批准文号: 武新管政务【2026】8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73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6-01-24 17:00 ~ 2026-02-25 10:00
投资总额(万元): 92.42000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0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设计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 及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 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6人员社保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5年6月-2025年11月(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备注: 1、本次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4、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不具备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投标现场招标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依法取消投标投标人资格,若招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6、投标人对资格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