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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1湖北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咸安区)(HBNX-202606GL-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11:36: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51湖北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咸安区)(HBNX-202606GL-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X-202606GL-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1湖北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咸安区)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51湖北省黄石市、咸宁市、荆州市、宜昌市、恩施州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境内
建设规模:G351咸宁市咸安区境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里程67.063公里(桩号K963+144-K1030+207),包含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护栏11012m、标志牌1048块、标线17741m²、轮廓标409个、道口标柱1178根等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护栏、标志牌、标线、轮廓标、道口标柱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20
合同估算价:1021.8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9 号,联系电话:0715-8322572; (3)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3号
地址:
邮编:
437000
邮编:
联系人:
郑慕雯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3307244232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 19 号
电话:
0715-8322572
传真:
0715-8322572
邮政编码:
437000
2026年06月16日
附录:

附录A: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含交通设施安全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是2022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以后成立的可不提供;

注: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本项目施工业绩不作要求。

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声明函)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提供声明函)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须出具查询结果的官方网页(官方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截图或声明函。

5)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须出具查询结果的截图或声明函。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②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提供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注:        /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注: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       /        

附录8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必备组成部分

4

投标文件的签署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5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工期

投标文件未载明工期或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目标

投标文件未载明质量目标或载明的质量目标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的规定。

8

安全目标

投标文件未载明安全目标或载明的安全目标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的规定。

9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无效。

10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1

资质

1、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资质等级低于招标公告附录资质等级最低要求;3、资质证书已过期、失效。

12

财务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财务最低要求;

13

信誉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信誉最低要求

14

主要人员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且未提供必备证明材料。

15

其他要求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16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7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不响应情形。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注: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营业执照等关键材料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3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必备组成部分

4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出现选择性报价:投标函中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予以证明。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内容做出修改;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等内容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6

其他情况

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不响应情形

7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注: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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