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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秭归县脐橙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试点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20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脐橙冷链物流产业,包括新建秭归脐橙二期冷库智能温控项目、秭归脐橙远程智能冷链仓储项目、智能化脐橙洗果生产线项目及秭归脐橙全维智检项目。
2.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九里经济开发区和九畹溪镇砚窝台村。
3.招标范围:2025年秭归县脐橙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采购及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4.履约期限:建设期10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负责人1人、采购施工负责人1人,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采购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派采购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信息截图)
(4)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采购施工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5年10月以来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其他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鄂建文〔2022〕12号《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交易主体),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4日0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示)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发布公告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
联系人:吴海涛
联系电话:188272794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 8 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 楼
联系人:闫芳
联系电话:1398674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