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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南河及官山河流域房县段综合治理工程EPC(HBFX-2026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23:06: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县南河及官山河流域房县段综合治理工程EPC(HBFX-202609SZ-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609SZ-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南河及官山河流域房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607-420325-04-01-8277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房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境内南河及官山河流域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完成房县境内南河以及官山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工程,配套完成堤岸防渗加固工程、河道挡墙治理及护坡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南河及官山河流域房县段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3
合同估算价:19567.9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类似业绩:①承接过1项项目投资估算15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②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③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址链接等证明材料)(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双方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5.人员要求:(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将按照湖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错误快速纠正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履行评标结果核验和错误快速纠正程序。6.2温馨提示: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房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白鹤镇孙家湾村莲花东大道11号里1号交建集团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林荫大道1号6栋1-2-4
邮编:
4421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余敏
项目负责人:
曹旭英(异议联系人)
电话:
13367195596
电话:
1322761355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6号
电话:
0719-3250578
传真:
0719-3250578
邮政编码:
442100
2026年09月1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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