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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EPC项目DSZZCB-1标段(HBSJ-202602QG-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2:26:0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EPC项目DSZZCB-1标段(HBSJ-202602QG-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2QG-002001001
1.招标条件
    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2025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明确提出加快人工智能的规模化创新应用。为落实国家政策与集团“大数智融合”战略,湖北交投拟投资建设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将显著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路网智能调度、工程安全管控等核心业务的智能化水平与决策效率。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EPC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常福中心大楼的集约化中心D机房,共涉及到两个微模块冷通道改造,经过改造后单个微模块支持220KW负载,部署15KW机柜20台、7KW机柜20台,满足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建设需求。 湖北交投大数智AI模型及应用项目需深度对接湖北交投集团审计系统、OA系统、审计智能应用系统、运行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事件检测平台等核心业务系统,建立跨部门、跨平台的协同联动机制。完成项目硬件基础建设、工具链建设和场景智能体建设,具体包括算力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AI管理专区、算力调度平台、数据工程平台、模型工程平台、开发支撑平台、通用小模型、基础大模型、场景智能体等。本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9713.64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详勘、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调整工程概(估)算资料编制(如有),并负责设计变更工作,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配合服务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2)采购部分:为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软件及硬件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3)施工部分: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施工方案审查、项目试运行及质保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DSZZCB-1标段
计划工期:121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1
合同估算价:17300.00万元
  2.3其他: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期起始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履约期限预计为1216日历天(含服务期486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自项目竣工之日起730日历天),其中硬件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限要求不超过30日历天。 时间节点要求: 2026年4月底前:完成基础硬件设施及工具链等支撑平台软件的安装调试,具备全面支撑智能体开发的能力。 2026年6月底前:完成7个子智能体的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包括:AI+事件检测、AI+智能问答、AI+规章制度管理、AI+智能问数、AI+会议助手、AI+财务客服、AI+智能采购。 2026年6月底前:实现另外7个子智能体的部分功能开发,包括:AI+路网时空态势预测、AI+智能应急指挥调度、AI+服务区运营、AI+财务风控助手、AI+高速公路管养决策、AI+建设安全管理与识别、AI+案件管理。 2027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智能体的上线部署。各智能体板块将在落地后,根据业务应用的深入持续进行迭代优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与本项目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13日至2026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贾骏、桂卓潇、肖敏、王玉娇、褚威
电话:
027-50180335
电话:
027-846683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12日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上表第1项的资质最低要求;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上表第2项的资质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注:1、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承担过1个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2、近5年内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机电工程施工或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施工(或集成)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表各项业绩要求。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上表业绩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条的要求,联合体中不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他成员的同类设计业绩不予认定。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2条要求,联合体中不承担施工任务其他成员的同类施工业绩不予认定。

4、业绩证明材料应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全部施工工作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定。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若投标人提供的为框架合同或年度合同或分期项目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要求的,则该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9、业绩的时间认定:近 5 年,指时间为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本文机电工程指机电工程(需至少含通信系统)或电气工程(需至少含弱电系统)或电子通信工程等。信息化项目指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硬件设施建设或软件系统建设或两者兼有,如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搭建或信息网络系统或智慧平台或业务系统建设等。数字化项目指与数字化建设相关的数字化硬件设施建设或数字化应用系统建设或两者兼有,如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业务管理系统数字化升级或改造等(后文同)。

11、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2、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DSZZCB-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无需在投标阶段提供本项要求相关的网页截图。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DSZZCB-1标段

人员

数量

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个机电工程施工或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施工(或集成)业绩。

设计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1个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设计业绩。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机电、电气、电子或计算机类高级技术职称;

2、近5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个机电工程施工或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施工(或集成)业绩。

网络安全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类认证证书;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完成过1项数字化项目或信息化项目的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的施工或调试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网络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网络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及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3、投标人应根据上述人员资格要求附证书证明材料:(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4、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类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ISSP(注册信息系统安全专家)、CISP(注册信息安全人员)、CISA(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D(注册信息安全开发人员)、TCSP(交通运输网络安全专业人员)。

5、投标人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需是实际在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7、人员业绩的时间认定:5202111日至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副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网络安全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管理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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