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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绿色生鲜食品供应保障基地配套蒸汽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洋县绿色生鲜食品供应保障基地配套蒸汽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H-202601SZ-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7:55: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洋县绿色生鲜食品供应保障基地配套蒸汽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洋县绿色生鲜食品供应保障基地配套蒸汽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H-202601SZ-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H-202601SZ-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绿色生鲜食品供应保障基地配套蒸汽管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20822-04-01-5712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DN250、DN300蒸汽管道,管道长度约2k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新建DN250、DN300蒸汽管道,管道长度约2km;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具体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施工过程及后期的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检验、运输,安装工程采购,建安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移交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5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包含施工业绩、设计业绩、EPC业绩均算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且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5)施工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洋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沙洋县启林大道6号
地址:
沙洋县启林大道6号
邮编:
448200
邮编:
448200
联系人:
方静蓉
联系人:
黄梦琪
电话:
0724-8565688
电话:
0724-86919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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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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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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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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