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恩施州石板岭山地户外运动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ESLC-202609FJ-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15:52: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州石板岭山地户外运动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ESLC-202609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09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石板岭山地户外运动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施州发改审[2025]1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利川市团堡镇大垭村。
  建设规模:(一)建设规模项目公共服务中心、旅游公厕、山地户外营地、停车场等总用地面积为23.12亩。(二)建设内容1.建筑工程。新建轻型钢结构的公共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00㎡,功能包括:游客接待与信息中心、智慧指挥与应急中心、户外运动装备租赁与零售区、轻食餐饮与休憩区、户外运动培训与多功能厅、医疗急救点、管理后勤及设备间。建设2座AAA级旅游厕所,建筑面积120㎡,采用微生物降解等环保技术。2.山地户外营地。利用现有林间道建设山地户外徒步道,对宽度1.5米道路进行安全加固、路面修整、设立导览牌,打造约3.5公里的环形休闲步道;生态露营区建设30个架空式木制帐篷平台,减少对地表生态的干扰。生态停车场建设20个房车营位,每个营位面积不少于8mx10m,配备清水桩、充电桩(220V)、污水集中收集口;建设40个自驾车营位,配套2座可移动综合服务舱,设置集中的清水补给点、污水收集站、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硬化拓宽从G318接口至项目区的车行道路约1.2公里,宽6米。3.公用配套设施。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水系统;建设1套日处理能力30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管网。设置分类垃圾箱、垃圾集中收集站。建设全域监控、Wi-Fi覆盖、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应急广播、设置SOS紧急求助桩(与中心联动)、消防设备、防洪防汛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图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7
  合同估算价:13217800.00元
  2.3其他: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施工工期:335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②+③: ①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条件之一即可【(1)或(2)】,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1)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 “类似项目”; (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完成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的设计单位)。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其他人员: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最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项目和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2)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类似项目:承接过类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6)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施工总承包方为牵头人。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号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9-10至2026-09-30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9月3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同步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灿   异议联系方式:0718-7238801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滨江路传媒大楼9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2
  招标人邮编:4454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周蔚   项目负责人:黄灿、许金、曾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238801   代理联系电话:0718-845620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eszgczx2024@163.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https://www.eszgtgs.com/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江源街88号和润嘉园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赵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128
2026年09月09日
  备注: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信息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登记机关: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