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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田氏一家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田氏一家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09FJ-00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10:21:09
资格预审公告
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田氏一家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田氏一家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609FJ-00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609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22828-04-01-406494(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
  建设规模:新建田氏一家言研究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配套建设配套用房、供配电设施及管网、给排水管网、通信管网、道路、照明、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基坑专项设计、装饰装修设计等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36998900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3699.89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657.89万元,设计费4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⑤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资料员等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互相兼任,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员和技术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关于印发《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5日 至2026年10月08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开心、周锋、姚昌
  异议联系方式:0718-6988977
  备注:
  招标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301号(自主申报承诺)
  代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招标人邮编:445800
  代理邮编:430000
  招标人联系人:涂大律
  项目负责人:刘开心、周锋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29
  代理联系电话:0718-698897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1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96221
2026年09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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