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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评估及勘察设计(ESBD-202512QT-00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5 17:03: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东县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评估及勘察设计(ESBD-202512QT-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512QT-006001001
1.招标条件
  巴东县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评估及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决策部署。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巴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评估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
  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的工作要求,开展巴东县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本项目包含四条国道路段的安全韧性提升,里程共计约217.234km,总投资约16.24亿元。分别为:(1)G318巴东县八字岭至松林子段:桩号为K1437+258-K1504+826,全长67.568km,投资约2.76亿元,按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2)G209巴东县神农溪高中至三园子段:桩号K2125+426~K2187+087,共61.661公里,投资约1.92亿元,按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3)G348巴东县黄岩沟至白土坡段:桩号K546+600-K571+400,巴东县平阳坝至宋家垭段:桩号K616+345-K620+350,路线全长28.805公里,投资约6.89亿元,按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4)G646巴东县朱砂土至野三关集镇段;桩号K24+687-K68+687,巴东县大路坡至清太坪段:桩号K75+296-K90+496,路线全长59.2公里,投资约4.67亿元,按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两阶段施工图设计:(1)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包含但不限于:现状安全韧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等)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2)负责标段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初步设计(勘察、检测、监测(如有))概算文件编制(含概算调整)及相应的造价分析等,在现状安全韧性评估结论基础上,分析总结历史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综合考虑安全韧性提升需求、经济性、适用性等,确定提升技术标准,以及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规定的其它初步设计阶段的所有工作。(3)负责标段范围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0。   其中:/。
  2.3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安全韧性评估、工可及设计取费标准,并参照行业惯例及类似项目取费标准,以项目最终获批补助资金的2.68%设为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由评估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多于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3)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若联合体投标时,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26至2026-01-15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 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4)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王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8672078007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43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田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4333643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53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867207800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沿江大道13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叶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4336331
2025年12月2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评估单位应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设计单位应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评估业绩,投标人近 5 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工程咨询或1个安全韧性评估工作。

2勘察设计业绩,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或安全韧性提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工作。

 

注:1、评估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仅计 1 次设计业绩;同一项目的评估业绩和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可分别计算 1 次评估业绩和 1 次设计业绩。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具有相应业绩。

5、提供联合体业绩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认定相应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等级未被列为 D 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 D级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即可。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1附后)

7、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2附后)

格式(1):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与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中,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严格执行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

                  

承诺单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格式2):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承诺单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评估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条1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工程咨询或1个安全韧性评估工作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条10公里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或安全韧性提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①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②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的,应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的扫描件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 4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的,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为准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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