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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与浩吉铁路交叉工程涉铁专项服务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与浩吉铁路交叉工程涉铁专项服务(JZSJ-202605TL-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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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605TL-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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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荆发改审批[2018]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与浩吉铁路交叉工程涉铁专项服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建设规模: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在K6+643.1处下穿浩吉铁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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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沙市至荆州机场一级公路工程与浩吉铁路交叉工程涉铁专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施工图设计、估算、概算、预算文件等所有内容的设计咨询(审查)工作、对应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及项目建设期间的咨询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01。其中:以上服务期为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服务及配合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具体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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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合同估算价: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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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勘察资质以下①②③三项任选其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1.3设计资质以下①②两项任选其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铁道行业设计甲(Ⅱ)级及以上资质。3.1.4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涉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需与联合体协议里分工的工作内容对应。2、涉铁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出具⑴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⑵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等。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3.1.5信誉要求(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信誉要求):1.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4.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3.1.6主要人员配置要求(注: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铁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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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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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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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7.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7.3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7.4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7.5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7.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7.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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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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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zggzy.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数据局监督管理科,电话 0716-8217913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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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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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