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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9820260108003P | ||||||||
| 报建名称: | 高科技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601202115378364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科技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生活区工程总承包(EPC)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 招标人(盖章):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杨新元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哲航 | 招标联系电话: | 13003066652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代亚雯、孙文全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502720670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城科学岛高新七路以南,港湾路以北,环岛西路以东,新春路以西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项目整个生活区地块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生活配套楼、2栋倒班宿舍及门卫等配套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3,385平方米。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及屋面系统、室内装饰装修、外立面(含幕墙)、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沉降观测系统、白蚁防治、水系边坡加固、室外道路(包括人行道)、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停车位、新能源充电桩、垃圾站、永久围墙、门禁系统(含车闸机、电动伸缩门等)、人防工程、亮化工程、道路标识标牌划线等内容。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742.00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310-420118-04-01-476426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1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6-01-22 15:00 ~ 2026-01-27 15: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12742.00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申请人应具备企业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是指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近五年 (从申请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接过类似设计或类似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类似设计业绩:投资额不低于12742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338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业绩:投资额不低于12742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338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2742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338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5)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以上证书之一;②近五年(从申请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担任过投资额不低于12742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2338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设计项目除外);业绩时间:施工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4、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设计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 ||||||||
| 备注: | 1、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②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2、企业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安全要求:过去三年内开展的项目不得出现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否则不予准入(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质量要求:过去三年内开展的项目不得出现国家定义的“较大及以上的质量事故”,否则不予准入(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附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8、本项目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申请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65770441,联系人:高工; 9、电子申请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议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 10、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投标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申请文件。 11、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12、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申请人资格。 13、投标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外就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由高至低的次序,确定不少于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