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主机设备 (项目名称)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主机设备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1QT-508001001
本项目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主机设备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大屋邵矿 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5〕18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EPC+F+O)主机设备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咸安区马桥镇仁窝村、垅口村及桂花镇毛坪村;建设规模: 主要包含咸安区大屋邵矿区年产400万吨建筑石料和冶金用白云岩矿山建设,配套建设400万吨/年加工厂区(含骨料生产线及生产辅助设施等)、道路工程以及矿山生态修复包括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 。
2.2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2800 万元。本项目拟对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综合利用项目主机设备进行招标采购。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3.1.4、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1.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近6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或声明函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个 。
3.4其它:_ 1.投标人是所投(核心产品)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设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1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月26日00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招 标 人: 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12栋(自贸区武汉片区) |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
|
邮 编: 430070 |
邮 编: 437000 |
|
联 系 人: 陶文广 |
联 系 人: 谭慧 |
|
电 话: 15802778551/18202751716 |
电 话: 0715-8688001/18871524700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6 年 1 月 19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